有這樣一個問題,跟大家討論一下:
問:
多層地下室采用柱下樁基礎,施工時是先打樁再開挖,還是先開挖后打樁?無限達發(fā)現(xiàn)工地都是先打樁后開挖,卻不理解為什么,這樣不是浪費嗎?請指教!
答:
先開挖后打樁,一是開挖后樁機設備(尤其大型樁機)進出困難,施工也不方便;二是基坑開挖后暴露時間延長,影響基坑支護結構的安全,設計時要提高支護結構的安全度,增加造價。
其實先打樁后開挖不浪費,因為預制樁可超送至設計標高、灌注樁的鋼筋籠、混凝土也都可按設計標高控制,也就是說在地下室這一段是沒有樁的,所以不浪費。
少量工程先挖土后打樁的也有。這種情況一般是人工挖孔樁,業(yè)主為節(jié)約造價,先挖土至底板面30-50cm,再施工人工挖孔樁,成樁后再第二遍挖土至標高。這種方法施工單位挖土比較麻煩,但業(yè)主可以節(jié)約一部分費用。
大家覺得這個問題咋整?有什么補充或者不同意見沒?